近日,我所受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。
江夏区金口街道居民刘某,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方,慕名来到我所咨询索赔事宜。经过了解,我所接待律师认为,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,该案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,建议并帮助当事人刘某向江夏区司法局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。日前,该法律援助申请已被江夏区司法局批准,我所指派王继武律师、周军律师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,该案件正在办理中。